一、本次招租的裝載機規(guī)格為額定載荷5噸,機齡不超過一年。
二、租賃時間:2011年8月01日至2011年9月30日止。
在此期間由承租方根據(jù)公司生產實際需求,調度使用裝載機(應提前一天通知出租方調進或調出裝載機),途中發(fā)生的風險費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擔。
三、出租方應負責裝載機的日常保養(yǎng)維修,并配備合格的操作人員,其所產生的費用由出租方承擔。
四、出租方應確保承租方的正常生產,如果延遲一天調進裝載機,則按中標價格進行相應扣罰,若延遲兩天則視為違約。
五、裝載機在使用過程中如果出現(xiàn)故障,出租方要及時進行維修,維修時間不應超過4小時,若超過4小時,則當天租賃費用不予支付;超過8個小時,則應另調進同類型裝載機進行替換,否則視為違約。
六、出租方的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(guī)程使用裝載機,若使用過程中出現(xiàn)安全責任事故由出租方自行負責,承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。
七、出租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8小時(若有超時工作則按中標價的標準相應增加費用,若不足8小時則扣減相應費用)。
八、出租方應按照承租方的要求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務(若消極怠工則扣罰履約保證金,承租方安排的工作有危險性除外)。
九、租賃費用待租賃期滿一次性結算。承租方根據(jù)租賃期間裝載機的具體使用情況進行結算(出租方需提供有效發(fā)票,方可付款)。
十、投標人應具備的條件:(1)、投標者應購買招標說明,每份100元。(2)、投標者需提供裝載機的有效證照、裝載機主的身份證件,裝載機操作人員的有效上崗證件。以便進行資格預審。(3)、投標人在送標書前,應匯入人民幣貳萬元投標保證金到延晟公司指定的開戶銀行和賬戶,并將現(xiàn)金解款單,與投標書一起送達。中標單位將貳萬元投標保證金轉為合同保證金,合同期滿后延晟公司按無息退還。未中標單位我司隨后予以無息退還投標保證金。若中標單位不按時簽定合同或不執(zhí)行合同約定,延晟公司不退還合同保證金。(戶名:福建南平延晟工貿有限公司 賬號:1406054809008001996 開戶行:工行南紙支行)
十一、投標人按標的物每日的租賃費報價,但投標價不得超過300元/日,超出則視為廢標,低價者中標。
十二、投標截止日期:2011年07月 28日上午12:00。投標地址:南紙股份有限公司招標辦公室(南紙科技樓二樓);投標電話:0599-8808216;投標聯(lián)系人:歐陽先生。
福建南平延晟工貿有限公司
2011年7月22日